您的位置:首页 > 新闻 > 民生在线 > 湖北拟出新规 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这类人

湖北拟出新规 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这类人

时间:2023-05-09 12:24:27 来源:咖啡牛奶最美味 浏览次数:12 我来说两句(0) 字号: T T

日前,湖北省司法厅官网发布公告,就《湖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》公开征求意见。根据《办法》,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年满十六周岁;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。

湖北拟出新规 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这类人

《办法》第十八条明确

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年满十六周岁。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。搭载学龄前儿童的,应当使用安全座椅。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搭载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。

《办法》第十九条强调

对电动自行车禁止实施下列行为:

拼装电动自行车;

加装、改装电动机或蓄电池等动力装置影响车辆安全性能,或者更换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;

拆除、改装电动自行车的速度装置,导致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;

加装车篷、车厢、灯光等改变外形结构、影响驾驶安全的装置;

其他改变导致车辆结构、尺寸和主要技术参数等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,影响交通安全。

禁止驾驶具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。

《办法》第二十条强调

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,不得有下列行为:

不按交通信号、交通标志、交通标线指示通行、逆向行驶、超速行驶,不服从交通警察指挥或者交通协管员引导;

醉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以及麻醉药品后驾驶;

手离车把、手中持物、拨打接听浏览手持通讯设备或在车把悬挂物品;

牵引动物;

违反限制通行、禁止通行或者交通管制规定;

法律、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。

据公告,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5月17日

提醒

电动车因驾驶门槛较低,经济实用、方便快捷,成为很多人日常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,但因电动车品质良莠不齐,一些人日常违规使用,引发了诸多消防安全事故。那么,如何安全使用电动车?下列安全提示一定要牢记。

湖北拟出新规 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这类人

即刻收集

相关推荐
网友评论
本文共有 0人参与评论
用户名:
密码:
验证码:  
匿名发表